昨晚下班在球場上投的正順

突然朋友問了我一個問題

關於我的早起

~

其實2007年剛退伍進入第一間公司時

我還常常遲到

那時有全勤獎金

我還曾經在八月三十一日早上遲到

一個月的獎金就沒了

記得將近兩年我沒領過兩三次

~

後來進到現在的公司

那時我有一個女友

她很厲害

比我大了一點

但已經買了車子

沒多久就買了房子

她知道我的經濟狀況沒穩定

沒跟我要什麼

就只是讓我跟她還有她妹一起生活

那時很幸福

就像真的擁有了一個家

~

但兩年後和她分開

我搬離了那個家

又開始自己租房子

那種感覺真的很難過

但只能怪自己

就像犯了罪的犯人

從溫暖的家裡被抓走

關到一個小小的牢房裡

~

一開始我真得好懊悔

夜晚從原本有家人的客廳

看電視,上網,講話等等

變成只有自己一人的小小套房

我真得很懼怕那種孤單的感覺

我記得第一個早晨在五點多就醒了

其實是睡不好

自己一個人跑去逛家樂福

接受事實的買了一些日用品

然後下班完全不想回去房間

拿著筆電就跑去圖書館上網

或是拿著籃球上球場

或是在舊市區裡到處亂走

一定都要走到深夜累了才肯回房間

希望一躺下就睡得著

卻還是都會在清晨五點多醒來

清晨的我也拚命往外跑

不是跑步就是散步

假日就會跑比較遠

爬山,打球,騎單車

甚至常常在街道中散步

一走就是五六個小時

~

就這樣我一直習慣早起到現在

不管是多冷的寒流天

睜開眼睛醒了之後

我從不眷戀溫暖的棉被

真的一點都不想賴床

寧願起來穿得暖暖然後做做事情

~

我還是好希望有一天能有一個溫暖的家

也許快有機會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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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